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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交河西镇法律服务所成功援助一起健康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景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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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永梅

近日,交河西镇法律服务所成功援助一起健康权纠纷,为当事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20000元。

2017年3月10日,李某携妻子张某到交河西镇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经调查了解:2013年12月22日,李某携妻子张某到221团红心商店买东西时,与同连队的何某发生争吵,双方互相辱骂,在争吵过程中何某先后两次将张某推到在地致使其头部、肩膀和腰部摔伤。造成张某住院15天,此事发生后,张某就发生精神异常,不敢大声说话,遇到熟人也不敢打招呼,总觉得任何人到何某家里都是在商量要打张某的事。

2014年2月18日,经交河西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所为张某做了精神状况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诊断原告为:精神分裂症。张某在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看病,医嘱建议住院,但张某因家庭困难一直未住院。2016年3月11日,因张某精神症状一直未康复且越来越严重,李某多方筹钱使张某在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住院38天进行治疗,出院后,医嘱指明注意事项为持续每日吃药。因给张某看病,全家生活日渐窘迫,现张某家庭靠低保户救济维持生活,于是请求法律援助。

经审查,张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后经交河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20000元,现此款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