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司法局、兵团教育矫治(戒毒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具有重大意义。现就兵团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附件: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表》
2.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表》
3.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统计表》
兵团司法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