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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师皮山农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景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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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厚彬

1月15日,在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司法所调解室,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拖了6个多月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6月20日,皮山农场三小保安艾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皮山农场四连王某骑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艾某面部骨折。随即,艾某被送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人民币32000元,但王某仅愿意支付医疗费6000余元。艾某多次找王某讨要医疗费用无果,于是向连队调委会提出了调解申请,由于事故涉及民汉纠纷,且双方分歧较大,连队调委会主任一致认为此次调解由司法所主持,联合调解更有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2018年1月15日,经连队调委会主任、连队指导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皮山农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艾某主张自己受伤严重且自己是正常行驶,王某理所当然要承担全部责任。王某则认为,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负全责,愿意承担的赔偿数额与艾某的要求相差甚远。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理情并用,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王某一次性赔偿艾某13000元,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为这起久拖未决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