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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起争议司法所依法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景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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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卫红 袁博

1月15日,一六八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有效主张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了团场和谐稳定。    

1月12日,外来务工人员陆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原来,陆某2017年在给张某打工做电焊工的工作,双方却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如今年终工程完工,陆某想快点拿到工钱回湖北老家,便着急找张某解决,要求给付工钱每日233元,共计31455元,但张某却认为陆某劳动期间劳动能力劳动态度与其要求的大工待遇不符,不愿按照大工待遇给付,按照小工每月4500元计算共计14700元,陆某不服,矛盾险些激化。1月15日,一六八团司法局知晓情况后及时介入,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对此事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一开始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双方对事实的叙述,司法所调解员倾力调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讲法律、晓利害。

经过调解员的法律宣传和耐心沟通后,双方接受调解,张某给付陆某工钱18000元,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