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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师一牧场司法所为职工成功讨薪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景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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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杰

4月10日晚上21点,在十四师一牧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长达半年的督促、协调下,18户职工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土地使用及管理费用90120元,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出现严重上访、扰乱社会治安的纠纷。

2017年9月15日下午,一牧场司法所突然来了十几个青年民兵连的职工,火急火燎的说:“我们要上访,要拿回我们的工钱”。司法所工作人员摸不清状况,就让他们到调解室坐下来慢慢说,职工情绪稍抚,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些职工为了能额外增加收入,把自己的种植地承包给了外来商罗某,罗某自主种植作物,但仍由职工管理。双方约定土地使用及管理费每亩150元,支付土地使用及管理费用时间为2017年9月5日至9月10日,就此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当到支付时间时,罗某却说无钱支付,让职工耐心等等,职工多次索要未果,所以才来到了司法所,请求帮助。

了解完后,司法所所长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如果处理不好,将会造成大规模职工上访事件,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还会影响到场党委的正常工作。随后,司法所所长向场党委汇报了情况,并得到了场党委指示,要求司法所妥善处理,不能耽搁。得到批示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到罗某了解情况,原来罗某所承包的土地种植的作物因为天气原因(连续降雨)地里亏损严重,没有资金回笼,现在无钱给职工支付土地使用及管理费,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罗某讲解了事情的严重性,罗某听后也觉得不能拖欠职工的土地使用及管理费用,说到:“我会筹钱,绝不会拖欠职工得任何费用,职工也不容易,我希望能给我些时间,让我去想办法找钱来,把职工的土地使用费及管理费付清”。在罗某的口头保证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该结果反馈给职工,职工也理解罗某的难处,同意罗某延后支付土地使用及管理费用,并让罗某写下保证书。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司法所人员经常联系罗某,督促其尽快支付职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