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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师89团司法所为11名农民工讨薪36000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五师司法局 编辑: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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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红英 盛鹏

7月20日上午,重庆籍民工魏某等11人来到八十九团司法所,拿到了工程老板胡某拖欠的36000元工资,至此,司法所成功办结了此案件。

7月18日下午,外来务工的重庆籍魏某等11名民工来到八十九团司法所寻求帮助。魏某反映:2018年5月25日来户某承包的工地干木工,当时胡某和包工头文某协商砖混结构每平方70元,门面框架结构木板粘灰面每平方42元,别墅砖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0元,别墅框架按粘灰面每平米55元,付款方式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60%,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还约定工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文某可以不支付全部工资。到7月15日,工人向包工头文某要工资,包工头文某以带班人段某把钱带走为由不予支付,于是魏某等11名民工就在围堵项目部,和老板发生口角,派出所出警了2次,维持施工现场治安秩序。7月18日魏某等11人来到八十九团司法所,请求帮助要求讨要人工工资36000元。当日下午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到老板胡某、包工头文某、(带班人段某在乌市电话联系),在八十九团司法所协商解决,胡某到司法所后工作人员向他讲明农民工劳动报酬保障的相关规定、责任和义务。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沟通协调、胡某同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意见,同意协调解决,7月20日上午,在司法所老板胡某当场向11名民工支付人工工资36000元。领到工资的农民工在工资册上全部签字捺印,至此魏某等11人在八十九团司法所的帮助下拿到了工钱,纠纷就此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