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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三十七团公共法律工作站成功调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师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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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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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二师三十七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功调处一起民间纠纷。5月20日,该团某连职工张某给自家枣树地浇水时,因看管水渠不善而垮口跑水至徐某家地里,把徐某家刚刚种下去不久的棉花淹了一部分,造成部分棉花出苗受损,徐某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纠纷。

事情发生后,连队调委会多次组织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向该团公共法律工作站寻求解决,工作站工作人员敏感地意识到此类纠纷如果不迅速化解,很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当即驱车前往徐某的棉花地里,和连队调解员一起,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工作人员首先对被淹过水的面积进行了测算,要徐某提出自己的想法,徐某表示被水淹过得地出苗率会降低,地温起不来等因素,要求张某赔偿3500元,而张某承认是因自己管理不善造成现在的结果,但是徐某要价太高,最多赔偿800元,多了一分钱不给。看到双方的分歧比较大,工作人员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根据受损的面积以及人工费进行测算,另外大家都是近邻,在一个连队生活了几十年,协商解决以后才能继续和谐相处,建立和谐邻里关系。这次跑水也是一个意外同时也是教训,以后生产生活都应当注意。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徐某与张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赔偿给徐某1000元,并给徐某棉花地中耕一次。

一场因浇水引发的纠纷,在连队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共同参与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次事件纠纷的调处,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更多的进入群众视线,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度,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维护基层稳定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