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首次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新疆法制报 编辑:陈克琦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房佳伟

4

8月9日上午,随着兵团第一次人民调解员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兵团3000多个调解组织、近1.4万名人民调解员有了“娘家”。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桂萍,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冰、《人民调解》杂志社副主编孟婷婷、贵州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范静及兵团各师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兵团人民调解员代表约70人参加会议。

3

此次兵团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正式组建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审议了《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草案)》《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办法(草案)》《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等协会制度文件。大会选举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为协会会长,聘任董咏祝为秘书长。

梅桂萍指出,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是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职责使命,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结合”,实现新时代兵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协会把握新契机,着力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在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织会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工作交流等方面要发挥统筹衔接的作用。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矛盾高发常发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灵活多样组织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和交流工作,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调解组织统计公告工作。要不断创新思维,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探索更加富有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模式,在矛盾多发的行业孵化调解类社会组织,统筹调解资源承接政府购买矛盾化解服务,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渠道。要完善协会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调解员权益,代表调解员反映行业诉求,协调利益关系,激发、凝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积极性,促进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真正让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近年来,兵团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兵团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聚焦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不上交、不激化。2018年,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和力量,实现了兵团辖区矛盾纠纷总量下降50%以上的好成绩。今年1至6月份,兵团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178起,调解成功3115起,调解成功率98.02%,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