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九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排除争端,达成了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9月15日,一四九团12连的杨某来到司法所,陈述了她与买方王某之间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及原因,请求司法所给予调解。
原来,早在去年11月初,王某通过介绍看中了杨某房屋前后的土地,于是决定连带把房子买下来,双方口头商定房屋价款为31500元,王某11月份两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今年6月份,杨某认为自己房屋卖的过于便宜,就想出钱让王某把房子还回来,王某认为房子已经卖出,同时自己还在房屋土地上投入了不小的精力和时间,于是要求杨某出高价赎回,双方争得不可开交,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矛盾愈演愈烈。
接到调解申请后,一四九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先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对纠纷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9月17日上午,工作人员将双方约至司法所,双方见面后情绪还是没有稳定下来,激烈的争吵一度使得调解工作暂停,工作人员悉心劝导,释法说理,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买卖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杨某同意卖房,由王某在原基础上付给杨某3500元的房屋差价,双方约定按期交房。当天上午,杨某和王某签订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这桩僵持了多日的买卖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