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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举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兵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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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司法局

根据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2020年12月19日和2021年1月10日举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第八师石河子市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全额退还报名费。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方网站、兵团司法局官方网站、“兵团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石河子”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0991-2358304

0991-2358367

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

0993-2912280

0993-2912273

0993-291227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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