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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岂能“一女嫁两汉”?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第五师司法局 编辑:兵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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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洪庆 赵春旻

“都说好女不二嫁,这土地也是啊,哪能谁给的彩礼多就嫁谁啊!流转费我也给了,农资我都花了20多万了,一定要按合同来……””张某在调解室激动地说道。

此事起因还要回溯到2019年12月,九十一团李某等71户连队职工与张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约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期限为三年,每年每亩400-500元。”然而2020年棉花价格较好,土地转包费普遍上涨,今年1月份,李某等71户职工本着价高者得的想法又把该块土地转包给梁某,并签订了《经营权转包合同书》,同时约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期限为三年,每亩承包费810元及秋翻保证金100元。”张、梁二人都将土地流转金打入了71户职工账户,所以同一地块,却有两个互不隶属的承包户,矛盾隐患由此产生。

今年2月司法所干警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同每一户职工谈话了解情况。明确告知职工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背诚实守信原则,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情形。这些职工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找张某和梁某协商退款撤销合同司法所干警也对张某、梁某进行摸底谈话张、梁二人明确表示不接受退款,三方和解陷入僵局

3月6日,九十一团分管农业的团领导、司法所干警、连队“两委”联开展调解,针对71户职工与张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进行法律讲解,明确职工行为属于违约,打消职工普遍存在的侥幸心理。经过多轮协商,本着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三方和解意愿趋于一致达成初步和解的口头协议,并约定第二天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谁知到了第二天,事情又发生了变化。三方各有各的心思,大部分职工不同意继续让张某承包两年,只想让他再承包一年;张某要求职工履行之前的合同,并且每亩地不再涨价;而梁某仍然坚持种地。三方互不相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从上午10点到晚上6点,调解员不气馁不烦躁,调整调解策略,将职工代表、张某、梁某分开进行沟通交流,为每一方算好经济账、时间帐、成本账,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是职工于3月9日前退回梁某的土地转让费及保证金,解除土地转让合同,2022年同等条件下梁某具有优先承包权二是张某按照原合同价格再承包一年,与职工重新签订规范的转包合同书三是三方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纠缠,此协议自三方签字生效。

协议签订后,当场签订调解协议45份,退款50余万元。其余26户职工由连队“两委”和调解员电话联系,授权委托在团的职工签订调解协议并退款。至此,涉及71户的群体性合同纠纷基本化解,成功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