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11号)要求,现就兵团拟推荐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象名单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兵团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0991-2358326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
附件: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兵团司法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1家)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2人)
薛予伟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队长
周 武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