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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四诊疗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信息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编辑:门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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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红霞

近年来,七师胡杨河师市、团场机构改革,被授予各项行政权力,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为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创新推出“四诊疗法”机制,即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常年 “门诊”、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连(社区)入户“巡诊”、部门联动联调“会诊”、结案回访“复诊”。调解了矛盾,调顺了民心,调出了和谐,为全师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服务窗口“门诊”

师市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团场十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选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工作日轮流在师(市)、团、连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坐诊”接待,随时随地解答职工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开展人民调解、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一次性告知应准备的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联系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其法律援助。面对面“把脉问诊”,确保纠纷第一时间受理。今年一季度共解答法律咨询76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为受援者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269件,上门办证26件

进连(社区)入户 “巡诊”

各基层司法所至少每星期一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坚持从矛盾纠纷苗头着手,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同时结合实际以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劳动争议等高发纠纷为重点,深入田间地头、社区、群众家中走访,排查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帮助广大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兵团法网、法律援助热线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免费公共法律服务。根据日常排查掌握的情况,梳理汇总可能存在的纠纷隐患,及时主动介入调解,并在走访中主动参与一些突发事件的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群众消除隔阂、化解矛盾。

4月19日123团司法所干警周华乐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在20连走访时了解到,职工张某于2020年将自己的50亩身份地流转给李某,承包期限为4年。2022年初,张某要求解除合同,李某不同意,双方多次发生口角,连队多次介入调解均未果。

得知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与张某、李某取得联系并展调查、核实,明确双方的争议焦点,采用“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疏导,为双方细致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民法典》合同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又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近4小时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向李某支付合同违约金,双方解除土地流转。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部门联动联调“会诊”。

基层司法所加强与人民法院、综治中心、信访、派出所、劳动保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调处,进一步细化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共调共处的“会诊”机制,建立协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集体探讨研究,重大矛盾纠纷会商联办等制度,推动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合力,合力促成案件以“调”结案。

2018年一二九团某连职工沙某将自己的身份地流转给李某,流转期限为三年。2020年11月,合同到期后,双方解除了流转合同。 2021年李某开始播种时,沙某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去年地里打杆、揭膜、犁地、施肥等作业费用7525元,李某拒不同意,时隔一年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2022年4月18日沙某开始播种时,李某来到地头,向沙某要求支付该笔费用,但沙某只同意承担3000多元的费用,双方发生争执并向五五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多次协同连队书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双方诉求,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解开了缠绕在双方心里的疙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沙某支付李某打杆、揭膜等作业费用总计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结案回访“复诊”。

基层司法所定期组织调解员对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通过发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回访调解当事人,掌握他们对调解案件、办案人员的满意度情况。及时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其思想动态,对未完全履行协议或拒履行协议的予以说服教育,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矛盾纠纷零反弹。另一方面,运用办案补贴激励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质量评查,评查结果与办案补贴挂钩,激发办案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今年一季度,共回访调解案件当事人80余人,征得意见建议10多条,赢得了职工群众的广泛好评。

  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自“四诊疗法”实施以来,实现了“双降双提升”,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今年一季度重大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力,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群体性纠纷、“民转刑”重大案件明显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二是今年一季度信访案件数量大幅下降。通过“四诊疗法”,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上行,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师信访案件批次下降35%,人次下降62.6%。三是矛盾化解率逐步提升。通过“四诊疗法”更好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事件更快、更好、更有效地解决,截至目前,调解案件162起,涉及金额308余万元,其中司法确认12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四是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融合,让群众办事少进门、少跑路,真正畅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实现了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化解和依法化解,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