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持续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努力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良好氛围。加强与师市总工会协调联动,开展2023年“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以打造“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为重点,统筹师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农民工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利用元旦、劳动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在建筑工地、用工企业等农民工密集的地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建立防范思维,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农民工绿色服务窗口”,及时为来访来电的农民工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简化程序,一律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落实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制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提高“法援”便捷性,服务方式再优化。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法律咨询和引导作用,全面推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和法律援助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情况紧急的案件、申请材料不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先行容缺受理,允许后期补齐相关手续。提供“上门”受理服务,对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对具备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证明其经济困难状况,无需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跟踪问效,电话回访每一起案件受援人。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法律援助补贴挂钩,综合运用案件评查、受援人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进行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