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我的案子奔波这么久,我和家人必须要感谢你们。”2023年8月14日,陈某某冒着酷暑带着一面“情系农民工法律援助 维权卫士为民解难”的锦旗,专程感谢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宋海燕律师。
陈某某是进城务工人员,2021年4月,在铁门关市某项目工程干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经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跟骨撕脱性骨折,后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用人单位仅垫付了医疗费用,之后就不再赔偿陈先生任何的损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因伤产生的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均未赔付。
2022年12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某来到了司法局咨询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当日指派“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宋海燕律师承办案件。
陈某某表示,由于家在内地,在铁门关市没有固定的住所,马上就要过年,就拜托剩下的事情都由律师帮助解决。应其要求,宋律师让陈先生签特别授权委托书,让他放心回家休息,陪伴家人。在申请劳动仲裁阶段提供的法律援助至关重要,宋律师以丰富的经验告知陈先生各种法律程序和对应的风险,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帮助其作出合理的抉择,最终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仲裁开庭作出裁决,由用人单位赔偿陈某某,除此之外,陈某某还收到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支付金额。
鲜红的锦旗代表受援人对援助律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认可,当事人的满意也是对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工作最大的鼓励。下一步,师市司法局将持续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民生工程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