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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1团司法所调解员倾心调解 23年欠款终被追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司法局 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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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昊

“这笔借款已经拖欠了23年,我都已经不报希望了,没想到司法所还能帮我把钱要回来,感谢高调解员的尽心尽责、感谢您不遗余力为追我讨欠款。”当事人张某某在收到法院的司法确认通知书后,专程又来了一趟第十师181团司法所,握着处理此次纠纷调解员的双手激动的说道。

2024年3月6日,181团司法所调解员受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委派,对辖区居民张某某与马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

2000年10月,马某某从张某某处分两次购得部分鱼苗,欠款合计9632元,双方约定2001年10月支付,欠款到期至今马某某也分文未付,为维护当事人张某某的民事权益,即便超过了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调解员也要做最后的努力。

经调解,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书面协议:1.当时人马某某向申请人张某某支付欠款9632元,并支付利息5368元,合计15000元,现场支付3000元,余款12000元于2024年10月31前一次性付清。2.若当事人马某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申请人张某某有权就未支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签订完毕,181团司法所调解员立即联系此案委派法官追加办理司法确认,确保双重“枷锁”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至此,一场持续二十三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下一步,181团司法所将继续联动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院,确保“三所一院”多元调处化解工作机制走深走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感,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