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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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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处

近日,经兵团行政常务会议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按程序以兵团名义印发《关于废止一批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据悉,近年来,兵团司法局按照上位法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发展需要,加强对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护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谋划好“立改废”工作,及时跟进抓好衔接落实,确保工作不断档,以高质量文件护航高质量发展。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先后组织开展兵团、师市、团镇三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次。清理中提出要提升清理质效,要遵循依法、及时、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流程,切实增强清理工作的权威和成效;要加强动态管理,要坚持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清理结果和废止文件目录要通过下发通知、网站公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及时知晓;要做好工作衔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不因文件被废止而影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上级要求在兵团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