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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司法局33团司法所倾心调解化纠纷 当事人感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司法局 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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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维宁 王宝华

每一面锦旗都是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每一面锦旗都饱含着群众的认可和信任。8月23日,乌鲁克垦区司法局33团司法所收到一面印有“枫桥经验落地处 人民调解发生时”的锦旗。是什么让这面满载诚挚谢意的锦旗奔赴乌鲁克垦区司法局三十三团司法所?它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暖心故事。

6月20日,乌鲁克垦区司法局三十三团司法所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据悉,2023年12月19日,在三十三团辖区某公司工作的刘某,因操作不当被机器绞伤,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右侧开放性手部损伤(损毁伤)”。住院期间,刘某要求该公司赔偿相关费用80万元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但该公司法人马某认为刘某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拒绝协商。双方因此事发生矛盾纠纷。随后,刘某来到乌鲁克垦区司法局三十三团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向刘某了解情况后,立即与马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组织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调解小组。由于马某远在内地,存在无法开展现场笔录等问题,针对该情况,调解小组积极运用“便民”调解模式,打通“司法”绿色通道,巧用“电话”隔空调解。调解小组结合案情,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与诉求,并提出了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共识。

经调解,马某表示会在三个月内向刘某支付57万赔偿金,且继续为刘某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这起矛盾纠纷至此调解成功。刘某为表谢意,将一面“枫桥经验落地处 人民调解发生时”的锦旗送到乌鲁克垦区司法局三十三团司法所,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真心为民办实事。

一面锦旗,一分肯定;一声感谢,一种担当。锦旗背后,是沉甸甸的感谢和信赖,它承载着荣誉,更写满了责任;它传达了谢意,更倾注了期盼。乌鲁克垦区司法局三十三团司法所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