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第九师白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调解”有效化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当事人尚某当场向马某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当天上午,马某等四人走进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我们老板应该给我们四个人一共5200元工钱,一直拖着不给,昨天给了三个人的,还有一个人没有给。”马某焦急诉说着。 “不要着急,坐下来慢慢说,对欠薪问题,法律会帮你主持公道。”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平复情绪,慢慢述说了事情的经过。
马某等人系甘肃籍务工人员,8月14日开始,连续5天在尚某负责的工地打零工,主要负责管道通风的业务,8月18日工程结束,尚某告知马某等人,劳务费当天给不了,约定第二天也就是8月19日早上付。第二天,尚某未按约定时间付劳务费,马某询问时,尚某承诺中午两点前支付,直至当天晚上10点,马某等人依然没拿到劳务费,在几经与尚某电话协商后,尚某许诺:“20号不给钱你们就报警吧!”。8月21日中午12时左右,马某电话联系尚某时,尚某索要了马某等人的微信定位,答应当面支付现金,可一直等到下午4点,也一直没有见到尚某身影。21日晚上9点,心里一直悬着放不下的马某四人,来到尚某所在工地准备当面讨要工资,未找到尚某,一次次的谎言与爽约让马某等人更加担心拿不到劳务费。
愤怒的马某再一次的拨通了老板的电话,询问到底什么时候能把钱给他们。此时的他们已经完全觉得,尚某是在戏耍他们,并且不会支付工资。于是他们在电话中痛骂尚某一顿,并要求立即支付工资。晚间11点左右,尚某向马某微信转账3900元,并向马某微信上发语音说到:“这是三个人的钱,骂人的那位的钱我不会给。”
怀着气愤而又不安的情绪,马某等人在22号的早晨来到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办案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在征求马某等人同意情况下决定立刻进行调解。经过马某联系,下午4点,双方来到调解室,调解中,工作人员秉承公平、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平复双方当事人情绪,向尚某普及走仲裁程序的法律后果,从法、情、理的角度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悉心释法说理,尚某认错,并向马某道歉,当场支付拖欠的1300元,马某也承认自己骂人的行为不对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至此解决。
在生活中,其实很多的矛盾可以避免,本案中,如果尚某确实是暂时没有钱可以支付,那么就应该及时与工人沟通交流,并且打下欠条按照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这样双方心里都有个底;而马某也有不对的地方,遇到事情不该太过冲动,应该及时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言语辱骂的方式逼迫老板支付工资,这样只会让原本有理变成了无理。多些沟通与换位思考,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