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执法证换发期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将兵团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及8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9月1日。延长期内,行政执法人员凭原证件继续履行相关执法职责。
特此公告。
兵团司法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