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各界人士:
为规范兵团调解协会建设与运行,充分发挥协会在统筹协调各类调解资源、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及兵团关于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指导兵团调解协会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解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章程(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相关单位、调解领域从业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请将书面意见建议以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至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馈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前,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1.电子邮箱:btrmcyhcjfzc@163.com
2.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
3.联系人及电话:冯梅,0991-2358351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解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兵团司法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解协会章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