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5日,兵团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兵团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5年3月2日,兵团党委巡视组向兵团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兵团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推进,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任务。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巡视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推动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扛牢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推进。局党委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兵团司法局党委关于兵团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推动整改落实。每月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注重推动建章立制,集中整改期内,制定、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2项,深化巡视整改的治本作用,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调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对全部整改问题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任务,推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方面
1.严格规范理论学习制度。一是修订《兵团司法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兵团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首学内容,做到“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升学习质量,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
2.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划推动实践。一是认真履行依法治兵团办统抓落实职能,推动出台法治督察实施办法,组建三个督导组分赴各师市开展实地督导工作。督促兵团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按程序进行备案归档。对师市、兵团机关部门提交备案的法治工作决定和方案进行全面梳理、集中评估,提出具体评估意见。二是对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司法部“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情况进行梳理,将规划中尚未完成任务事项纳入202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扎实成效。三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法律服务动态信息”专栏信息,并增设“法治文化作品”专栏。
(二)聚焦全面依法治兵团履职尽责方面
1.加强对兵团各层级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加强本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作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公证行政处罚流程图,指导本系统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二是组织兵团机关有关单位及各师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反馈各单位,以案卷评查推动执法规范化。三是举办兵团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和兵团依法行政培训班,累计培训150余人次,推动兵团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若干措施》《关于建立兵团“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的通知》,指导兵团各级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五是全面梳理2022年至2024年行政复议纠错案例,形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复议纠错案例汇编》,通过个案问题规范类案执法。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抄告工作。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一是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兵团“一人处”公证机构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师市制定详细帮扶方案,推动“一人处”规范化建设。当前,兵团各师市均能正常开展公证业务。按季度通报各师市公益公证法律服务情况,督促各师市严格落实公益法律服务要求。印发《关于规范兵团公证行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及时掌握兵团公证行业重大事项。组织实施2024年兵团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公证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管理。二是促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十三师安心医院在第十三师新星市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推动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师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司法鉴定服务窗口。举办2025年兵团司法鉴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编发《兵团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指南》《司法鉴定法律法规文件汇编》,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执法能力。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效。印发《兵团2025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并提高案卷评查比例。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开展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全员教育警示,强化全系统规范执法意识。二是部署开展兵团社区矫正自查专项行动,组织各师市社区矫正机构对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补齐工作漏洞和短板。三是制定兵团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和矫务公开清单,明确权责、规范流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赴11个师市实地调研指导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安排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解决共性问题,弥补薄弱环节。五是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督促指导各师市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工作要求,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方面
1.加快推进兵团司法行政改革。一是建立兵团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机制,印发《兵团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机制》,明确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建立考核评估制度等规定。按照兵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任务清单,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印发《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任务清单》。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汇报,评估改革成果。二是有力推动戒毒所职能拓展。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10个,促进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紧密衔接。督促指导各戒毒所开展“手工技艺”“蔬菜种植”“花卉栽培”“烹饪技能”等技能培训,为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兵团现有执业律师1876人,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超过5人;公证员64人,每十万人拥有公证员数为1.77人。二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将“涉外法律服务”内容列入2025年兵团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要求推进落实。组建“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面向辖区各类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进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兵团辖区设立分所,兵团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所增加至13家,涉外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指导兵团律师协会开展涉外法律交流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兵团律师法律服务能力。
(四)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1.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兵团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为规范人员管理和配备提供制度保障。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兵团层面开展2期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实现专职调解员培训全覆盖;指导各师市司法局开展本地化专题培训,重点提升调解员法律适用、心理疏导等专业调解技能,推动调解方式从单纯说教和情感影响向法理与情感结合转型,提升调解员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二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局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关于兵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系统总结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与短板,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集中整改期内,兵团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万场次,调解案件2.9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5%。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修订《兵团司法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意识形态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机制等4项制度机制;印发《兵团司法局党委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二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全年,局党委会2次专题听取兵团司法局及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兵团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指导各戒毒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害防范应对水平。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整改期内,兵团司法局和各直属戒毒所多次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连续15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督促机关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印发《兵团司法局季度监督工作方案》,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领域作风问题纳入日常重点监督内容。督促机关纪委围绕审批办理、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及行业监管等方面,分别对律师工作管理处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四是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梳理局机关各处室职能职责,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对受处分的处级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帮助受处分干部端正思想,积极作为。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作风建设青年论坛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兵团党委、兵团党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紧盯“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在“五一”“端午”“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发出廉洁提醒,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四是党委班子成员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分管处室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明确所有培训计划必须经财务部门前置审核,并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明确年度培训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临时增加或调整预算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切实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兵团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化各类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申购审批流程、日常管理责任、处置程序及监督检查要求,从根本上杜绝超标配置。
(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修订《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委员会党委会议工作规则》《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推优选先事项,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审议决策。二是在财务报销环节对大额资金的支出,将局党委会决议文件作为进入支付流程的前置条件。
2.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一是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三是指导兵团律师行业党委制定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把研究讨论行业发展规划、律师队伍建设、评优选先事项等纳入清单内容。
(七)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持续用力方面
一是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巡视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分析兵团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党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定期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内,局党委每月召开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上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全部销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确保整改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扛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集中整改期后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把深化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自觉将整改成效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7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91-2358381(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903室兵团司法局政治部;邮政编码:830002;电子邮箱:btsfjxxbs@163.com。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