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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茵:扎根法治沃土 践行兵团精神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政治部 编辑: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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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司法局政治部

在祖国西北的广袤大地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这片热土上孕育了以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涵的兵团精神,衍生出扎根边疆、坚韧不拔、甘于奉献的胡杨精神和忠诚坚守、勇于担当、牢记使命的老兵精神。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黎茵,正是这一系列精神的生动践行者和时代传承者。工作十八年来,她在平凡的司法行政岗位上,以执着的坚守、创新的方法和扎实的业绩,深刻诠释着新时代兵团人的使命与担当,成为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干部群众奋勇前行的光辉榜样。

一、如胡杨般坚韧:扎根基层十八载,守护公平正义

“生在边疆,心在边疆,干在边疆。”这句朴实无华的话语,是黎茵十八年工作生涯的真实写照。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在司法行政工作一线,从基层司法所科员到副所长、所长,再到师局机关科室负责人,虽然岗位在变,但她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从未改变。

在黎茵看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使命。她常说:“每一起纠纷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每一次调解,都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她成功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500余起,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她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是她面对复杂矛盾时的智慧与担当。

2018年深冬的一个早晨,黎茵刚到办公室就听到门外传来了伤心的哭声。只见一个中年男人牵着小女孩缓步走来,小女孩低头抽泣。见到这一幕,黎茵快步上前,轻轻抱起小女孩,柔声问道:“宝贝,怎么了?有什么事可以和阿姨说吗?”“阿姨,求你救救我们一家人吧,妈妈被汽车撞伤,现在还躺在家里,我们家房子都卖了,再也没钱给妈妈治病了。”孩子稚嫩而绝望的声音深深刺痛了黎茵的心。她立即将父女俩请进办公室详细了解情况。原来,小女孩的母亲两年前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司机不仅没有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甚至拒绝赔偿。如今,小女孩的母亲仍然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里已经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了解情况后,黎茵立即与肇事司机取得联系,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调解工作。她多次上门沟通,耐心讲解法律法规,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做思想工作。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父女二人拿到了7.9万元赔偿款。当小女孩脸上重现久违的笑容,并轻轻亲吻她的脸颊时,黎茵深深体会到这份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这样的案例在黎茵的工作中不胜枚举。她就像大漠中的胡杨,在艰苦的环境中深深扎根,用坚韧不拔的意志守护着法治的绿洲,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二、如老兵般忠诚:牢记使命担当,传承红色基因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黎茵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她常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职工群众的满意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动力。”这句话不仅挂在嘴边,更落实在她的每一项工作中。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黎茵深刻认识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单靠个人力量是远远不够的。2020年,她从基层司法所调整至师局机关工作后,立即着手推动建立系统化的维权网络。她积极参与师团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专业调解。截至目前,指导18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682件,赡养纠纷69件,财产纠纷259件,抚养子女纠纷156件,接待妇女咨询2672人次。

黎茵的创新远不止于此。她善于学习,勇于探索,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师市两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业知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她还推行连队(社区)党支部、两委、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辅警、连户长、网格长、“两类人员”亲属+志愿服务者的“7+1”帮教模式,有效解决了女性“两类人员”的生产生活需求。2024年以来,她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为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建立17个“群众说事点”专解群众烦心事。打造“六师‘Hui’调解”特色品牌矩阵,获得国家版权局证书,结合师市原有的调解品牌形成多元调解矩阵。

在黎茵身上,我们看到了老兵般的忠诚与担当。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把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扛在肩上。她的丈夫曾经这样评价她:“不管春夏秋冬,不论寒冬酷暑,黎茵总是沉浸在不知疲倦的工作中。听到妇女权益受损害,她着急;听到妇女儿童泣不成声,她也陪着流泪。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是从来没有半句怨言,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已经刻入了她的血脉。”

三、如兵团人般开拓: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

黎茵深知,新时代的维权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她坚持“走出去”的工作理念,让法治宣传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这些年来,她的足迹遍布团场连队、学校医院、辖区企业,累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覆盖职工群众8万余人次。

她率先在共青团农场司法所开办“妇女儿童法治大讲堂”普法课堂,先后开讲《从女职工权益保障、用工管理释义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专题讲座》等课程。这一创新做法很快在全师得到推广,各团场依托“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节点,开展各类线下大讲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黎茵的创新还体现在普法方式的多样化上。她先后为机关干部、妇女群众和学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50余场次,举办模拟法庭10余次,申请资金为青少年购买法律书籍近1万册。在她接地气、有温度、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广大职工群众深入了解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黎茵将爱心与责任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护苗成长”“阳光成长有你有我”等主题教育,有效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她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利用法治教育基地,让灌输与体验、道德与法治相融合,在孩子们心中深深埋下法治的种子。

黎茵常说:“作为基层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普法宣传任重而道远,我们需怀悲悯之心,平等地看待当事人,让慈爱在内心流淌,法律就会变得柔软,公正也有了温度。”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她在普法创新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四、以奋斗为笔:书写新时代兵团人的精彩答卷

回顾黎茵十八年的工作历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普通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不凡追求,一个新时代兵团人的奋斗缩影。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专业与温情、坚守与创新,织就了一张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网”,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有一年临近春节,一位妇女因为雇主拖欠工资,无法回家过年,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向黎茵求助。因为纠纷事实清楚,证据齐全,黎茵通过法律援助成功帮助她要回了辛苦一年的工资,让她带着孩子赶上了春节前的最后一趟回家的火车。

还有一位回家途中被三轮车撞到骨折的阿姨,拄着双拐来到司法所,说肇事者承诺给予赔偿,但四十天过去了还没有兑现。那位阿姨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老伴身体很差,子女又不在身边,想打官司却不懂流程。黎茵热情接待了阿姨,耐心了解事情经过后,发现阿姨的情况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于是立即帮助她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在黎茵的帮助下,阿姨最终拿到了赔偿款。

“阿姨事后专门跑到司法所表示感谢,我感到非常欣慰。在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也产生了深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黎茵的这番话,道出了她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

同事刘霄楠这样评价黎茵:“共事这么久,我很敬佩黎茵,她把很多的精力和爱心都放在了工作和当事人的身上,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她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

黎茵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却有着滴水穿石的执着;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却有着润物无声的温暖。她以法治为信仰,以群众为根基,以奋斗为底色,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

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胡杨般的坚韧不拔——面对困难从不退缩,面对挑战永不言弃;看到了老兵般的忠诚担当——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永葆为民服务本色;看到了兵团人的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她是践行兵团精神的时代榜样,是用实实在在的奋斗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杰出代表。

正如兵团日报报道所言,黎茵用智慧、无私、大爱,维护法律尊严,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她的先进事迹,必将激励更多干部群众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奋勇向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兵团力量。

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黎茵这样的先进典型犹如一面鲜艳的旗帜,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进。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实干担当,就一定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正是兵团精神、胡杨精神、老兵精神在新时代的生动体现和最好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