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民监督员及所在单位:
根据《兵团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奖惩及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兵司通〔2023〕13号)规定,经自我评价、情况核实、社会公示、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兵团司法局对13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确定聂亚莹、谷雨、焦丽、王谦明、张川、丰羽、赵燕、余洋、王志强、闫聪玲、方玉宝、房卫平、路坦为合格等次。
特此通报。
兵团司法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