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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门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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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司法局

各师市司法局:

为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兵团司法鉴定资源,保障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更好适应和满足法治兵团建设的要求,结合兵团实际,特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21年11月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兵团司法鉴定资源,保障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更好适应和满足法治兵团建设的需求。根据司法鉴定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做好兵团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法治兵团建设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兵团司法鉴定行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司法鉴定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发展轨道,满足诉讼和人民群众鉴定需求的总体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兵团鉴定资源,逐步建立类别相对齐全、业务分布合理、地域布局均衡、数量规模适度、人员结构优化、运行管理规范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坚持司法鉴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中,不断促进司法鉴定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兵地融合,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与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席机制,统筹协调兵地司法鉴定资源,在规范、调整现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坚持总量控制,审慎稳妥、有序规范地发展司法鉴定机构,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恶性竞争和低水平运行。

(三)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兵团司法鉴定需求和资源分布情况,有重点地发展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业务类别,积极推动无司法鉴定机构的师市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逐步建立起重点带动、辐射兵团的司法鉴定机构网络。

(四)优化结构,培育品牌。培育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注重依托、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有关专业机构的优势资源,发展高水平、高资质司法鉴定机构。注入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理念,加强品牌化建设,培育兵团司法鉴定品牌,鼓励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大中型鉴定机构发展,不断提升兵团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水平。

(五)储备充足,素质过硬。加强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技术人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发展司法鉴定人助理队伍,保障兵团司法鉴定人队伍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宣传,服务民生。紧紧围绕满足矛盾纠纷化解和诉讼需要,服务兵团党委重点工作部署,加大开展司法鉴定宣传工作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办案机关、人民群众和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兵团的司法鉴定服务体系和布局更加合理的发展格局,发展一批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消除司法鉴定机构地区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充分,机构小而散的局面。继续强化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司法鉴定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不断提升司法鉴定业务数量,从根本上推动兵团司法鉴定事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

1.加强司法鉴定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司法鉴定人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司法鉴定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三进”“四同步”要求。审核设立新的司法鉴定机构时,确保党建工作进机构章程、进工作制度、进日常管理。同步采集党建工作信息,具备成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推动成立党组织;审核许可司法鉴定人执业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推动党组织关系按要求接转;开展执业检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开展考核评估时,同步考察党建工作和政治表现,作为等级评估、执业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鉴定机构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党建工作需求的党组织组建模式,做到分类实施、应建尽建。尚未建立党组织和暂时没有党员的机构,应明确党建工作联络员,党组织关系不在本机构的党员,严格落实“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工作要求。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司法鉴定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扛起政治责任,以“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党建示范点”等为载体,持续有效、生动活泼地开展党建工作。

(二)推动兵团司法鉴定机构有序发展,合理布局

1.保持兵团司法鉴定机构总量稳步提升。到2025年底,兵团司法鉴定机构总量达到10家左右。依托科研院所等,全力支持各师市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形式发展壮大。推动“高、精、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引领兵团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2.高起点发展兵团紧缺的司法鉴定机构。重点培育和许可若干诉讼急需、社会关注、实力较强的环境损害、声像资料等司法鉴定机构,满足当前生态环境损害、声像资料等司法鉴定需求。

3.树立品牌化理念加强品牌化建设。积极辅助现有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品牌化建设。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机构优势业务的投入和培育,发展专科特色,鼓励做精做优,创建司法鉴定品牌,逐步提升兵团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水平。

4.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建设的检查指导,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积极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对实验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领域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整体发展。

5.加强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阶段特征和社会发展需求,全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迭代升级,到2025年底,实现司法鉴定全程留痕、时限自动提醒、风险智能预警,事后可追溯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管。

(三)优化鉴定人队伍结构,提升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保持司法鉴定人队伍总量合理增长。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入鉴定人队伍,合理按需增加司法鉴定人数量,在5年内形成数量适度,结构合理,满足业务需要的司法鉴定人队伍。促进司法鉴定人助理队伍发展,加强对司法鉴定助理人员培养,健全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登记和执业档案制度。

2.司法鉴定人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坚持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岗位教育培训规定,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科研院所的主渠道作用。

3.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机制逐步完善。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9号),适应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提升司法鉴定人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加大高端技术人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逐步实现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司法鉴定人占比达到40%以上。

4.司法鉴定行业社会诚信不断加强。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源头治理,每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与司法鉴定意见使用部门的联系,形成管理和使用相衔接的协同机制。建立符合兵团实际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司法鉴定人执业宣誓承诺制度,强化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效结合,实现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诚信执业。

(四)司法鉴定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1.司法鉴定业务量稳中有升。保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业务量增长趋势,积极拓展行政执法、调解等非诉领域司法鉴定业务。

2.公益性鉴定服务得到保障。积极推动司法鉴定参与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等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力度。加大司法鉴定公益法治宣传、业务专业咨询等活动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认知度和寻求司法鉴定服务的能力。

3.对司法鉴定收费加强管理。结合执业分类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使司法鉴定收费符合司法鉴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各师市特别是无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摸准基础情况,充分考虑区域内及周边司鉴资源、人口密度、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司法鉴定社会需求情况,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工作落实。兵团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兵团司法鉴定协会,各师市司法局和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通力配合,认真研究制订相关配套管理政策、工作措施,并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为规划实施积极凝聚共识、创造条件。

(三)争取政策支持。各师市司法局要自觉将司法鉴定工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向师市党委汇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营造更好政策环境,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坚持依法推进。要立足本规划精神,通过依法、严格、科学实施审核登记,逐步优化兵团司法鉴定机构的结构和布局,有力保障和推动兵团司法鉴定行业科学、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适应和满足办案机关和公民、组织的司法鉴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