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兵团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督察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处、戒毒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安置教育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政治部(警务部)。
二、主要职责
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兵团司法局,接受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兵团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决策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兵团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兵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兵团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承担兵团全面依法治兵团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兵团全面依法治兵团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兵团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责任;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